“班风建设年—千人示范工程”
优秀班风班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班集体在推进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班风建设年——千人示范工程”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在评选十佳大学生标兵、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学生干部标兵和十佳班集体标兵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班风建设年——千人示范工程”优秀班风班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出校、系两级优秀班风班,校级优秀班风班比例不低于全校班级总数的10%左右,班级学生人数达到千人以上,形成人人争做榜样、班班争做先进的良好局面。
二、评选时间
2014年3月至10月
三、评奖条件和类别
(一)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班级,在班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均有资格获得奖励。
(二)奖励分为综合奖励和单项奖励。综合奖励包括先进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单项奖励包括精神文明班风班、科技创新班风班、志愿服务优秀班风班、文明守纪优秀班风班、文体活动优秀班风班。
1.综合奖: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班集体。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参照滨州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优良学风班。评选标准参照滨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2.单项奖: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文明守纪和文体活动活动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特殊荣誉的班集体。
精神文明优秀班风班。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教育活动方面出勤率高、效果显著;全班同学重视基础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在积极进取、团结友爱、和谐融洽、集体荣誉感强等方面表现突出。
科技创新优秀班风班。积极参加校级以上学科知识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班级学术气氛相对浓厚。
志愿服务优秀班风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特色,学生参与度高,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表现突出。
文明守纪优秀班风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并且当学年无任何学校或系(院)通报、违纪处分,同学们识大体、顾大局,自觉维护学校和系(院)良好形象,与不良行为作斗争等方面表现突出。
文体活动优秀班风班。班级成员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并踊跃参加学校文艺体育活动和学校重大文体赛事,在文体活动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
1.2014年3月
学校下发活动方案。
2.2014年3月至9月
各系(院)利用班级例会全面深入动员,各班级根据优秀班风班标准积极进行自评、自建。
3.2014年9月中旬
班级申报,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请,填写《滨州学院优良班风班评审表》,并准备相关的评选材料,附1500字左右的班级事迹材料交所在系(院)学生科。
4.2014年9月下旬-10月
各系(院)推选校、系两级优秀班风班。各系(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任负责人的优秀班风班建设评估领导小组,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制定本系(院)优秀班风班评选实施细则,组织校、系两级“优秀班风班”初评,从评选出的系级优秀班风班推选校级优秀班风班。系级优秀班风班报学生工作处备案,校级优秀班风班评选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5.2014年11月
学校评选、公示、表彰校级优秀班风班,并颁发证书。
6.2014年12月
班风建设年活动总结,宣传推广优秀班风班先进事迹。
五、评选办法
优秀班风班分为校、系两级,校级优秀学风班从系级优秀班风班中产生。优秀班风班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校级优秀班风班一般不超过系(院)学生班级数的10%,系级优秀班风班一般不超过系(院)全部学生班级数的15%。
本方案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25日
附件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