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利履行报到手续,请各位新生同学按照《滨州学院2015年新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一、报到时间
新生按规定的时间于2015年9月12~13日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来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三证缺一不可)。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期满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户口手续办理
新生户口是山东省的,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山东省以外的新生,自由选择是否迁移本人户口。
需迁移户口的同学,请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2、迁往地为:滨州学院(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3、户口迁移证不得涂改,涂改处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不予办理;
4、身份证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准备近期一寸免冠大头照片两张。
报到时请按以上要求交收户口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照片)。9月14日后交到户籍室(办公楼南楼406户籍室)。
三、党、团关系办理
新生系中共党员者(含预备党员),请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山东省内的新生党组织关系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转至滨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为“滨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去往单位为“滨州学院xxx系(院)”;山东省以外新生党组织关系由所在市(区)委组织部转至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后,再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转至滨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为“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去往单位为“滨州学院xxx系(院)”。
新生系共青团员者,请自带由毕业学校团委签署转出关系证明的团员证和团员材料。
四、学生档案办理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本人的密封中学档案,报到时,交系(院)学生科。
五、新生缴费
1、新生缴费通过银行卡划转的方式进行。学生对照《滨州学院2015级新生第一学年收费标准》,明确本人录取专业的缴费项目、标准、金额,务于
存款时请仔细阅读银行卡使用须知。此卡为每年缴费、退费必用卡,也可用于日常生活费的存取,请妥善保管。
2、居住地在滨州市区不到校住宿的学生,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cwc.bzu.edu.cn/下载《滨州学院2015级新生不到校住宿统计表》,填写完成后(标题注明姓名)于
滨州学院2015级新生 不到校住宿统计表 | ||||||
系(院) | 专业 | 高考考试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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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cwc.bzu.edu.cn/下载《滨州学院2015级新生办理助学贷款情况统计表》,填写完成后(标题注明姓名)于
滨州学院2015级新生 办理助学贷款情况统计表 | ||||||
系(院) | 专业 | 高考考试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贷款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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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划款成功后打印票据并将新生缴费信息通知到各系(院),新生报到时到录取专业所在系(院)领取收据,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六、公寓用品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用的床垫、被褥、夏凉被、床单、被罩、枕头、枕套、枕巾、蚊帐、凉席、毛巾、脸盆、皂盒、口杯、暖瓶等用品,由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和山东省教育厅招标采购,学校与厂家直接结算,学生个人所有,其它生活用品自备。学生公寓配备衣橱,请不要带箱子。
七、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滨政发〔2014〕18号)要求,滨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参加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每年度100元,按学年办理,现场交系(院),集体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八、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统一复查,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它舞弊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九、专业调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7号)文件要求,学校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若学生入学后有转专业需求,可在第二学期末提出申请,具体要求见《滨州学院全日制普通生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滨院政[2014]453号)。
十、新生接站
学校于9月12~13日在滨州汽车总站设新生接待站;学生也可乘101、102路公交车到学校南门下车或乘103路公交车到学校北门下车。近郊新生可直接到校报到。
十一、其他
新生报到时,交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同版照片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