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对2017年元旦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2017年元旦放假安排
2017年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1月3日(星期二)上班、上课。
二、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1.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各单位须安排专人值班,请各单位于12月30日(星期五)前将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办公楼南楼214房间)。
2.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师生节日期间安全。放假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