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5浏览次数:557

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滨州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以及《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细则》规定,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与时间

我院2023年调剂复试方式采用移动云考场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复试系统)。考生调剂复试暂定于46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调剂复试前,考生参照以下类型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参加调剂复试时考生须提前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版或照片: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考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自考证或其它证明材料。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以及入伍前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5.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应提供《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和入伍前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6.《诚信复试承诺书》。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手写签名)。

8.符合国家加分政策考生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

9.学科竞赛及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三、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80/生,考生复试前须通过“滨州学院财务系统”网站

http://pay.bzu.edu.cn/xysf/publish/index.aspx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网上进行支付。

四、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100分,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30分)、专业能力测试(40分)、外语水平测试(30分)三部分。注重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严格遵循“三随机”原则:“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工作导师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现场给出成绩,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具体复试流程请参照《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五、录取

1.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

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3.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本着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录取原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各单科成绩(按照初试科目考试时间顺序)排名在前的考虑。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排序,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情况下进行按序补录。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汇总审查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中按先后顺序递补。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

5)未经批准应入学报到而未报到超过两周者;

6)因违反国家、省和滨州学院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

7)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

六、其他说明

1.考生在调剂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新生开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3.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由学院按程序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调剂复试细则和拟录取名单。调剂复试结束后,全校拟录取总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复议

考生对调剂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学院会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学院监督电话 0543-3185337zhaoxinxue1980@163.com

研招办监督电话0543-3093508

机电工程学院

                                      202345

 

附件1:滨州学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滨州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3:滨州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报名缴费流程(电脑端).doc